五、确保营改增权益保护到位
做好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落实两个减负。各地要*落实“两个减负”要求,加强营改增试点涉及的业务流程优化和技术衔接升级,避免出现纳税人反复跑、重复报以及一线税务人员负担过重等问题。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在试点工作中,要加强对新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情况的监管,规范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的收费行为,严禁服务单位借机搭售、强行推销和高价销售通用设备;对于涉及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违规收费的投诉,要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三是切实回应关切。要建立试点纳税人定点联系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户,认真听取定点联系纳税人对营改增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在开展扩大营改增试点纳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