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红传奇天子)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税总函[2014]64号 2014-0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5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对1个牌号规格卷烟调整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2.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表
附件下载:税总函[2014]64号.zip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