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关于2017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