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创新创建工作方法,加强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创建环境,务求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先进作法进行*宣传并加强交流学习,及时总结并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从而全面提高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后续法规——税总发[2013]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框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