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4.对拟公开的政务(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与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主管机构及各地税务机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
    6.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7.负责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