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中,“工效挂钩企业”第7行“实际发放额”项下增加“其中:批准的工效挂钩工资总额”一行,作为第8行,填报纳税人经批准的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原表第8行改为第9行,以后各行序号顺移。

  (四)《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中,“本期资产折旧或摊销额”列下增加“计入其他”一列,作为第7列,填报纳税人在应付福利费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业务中核算的折旧或摊销额。原表第7列改为第8列,以后各列序号顺移。

  三、关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第六条第9点中,删除“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金额等于附表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第7行第6列”。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1)。填报说明第三条第6点中,删除“依据税收政策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3)的填报说明第三条第5点中,“金额等于第1-12行或第1-13行”改为“金额等于第1-11行”。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的填报说明
  1.第六条第1点中,将“第2列‘税前扣除限额’……金额等于附表十二第9行第1列”的“第9行”改为“第10行”;将“第三列…等于附表十二第10行第1列”的“第10行”改为“第11行”。
  2.第六条第2点中,将“第2列‘税前扣除限额’……金额分别等于附表十二第9行第2列”的“第9行”改为“第10行”;将“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等于附表十二第10行第2列”的“第10行”改为“第11行”。
  3.第六条第12点“第14行‘坏账准备金’……”中,将“第1列填报……,金额等于附表十四(1)《坏帐损失明细表》第1列第6行”的“第6行”改为“第5行”。

  (五)《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二的填报说明
  1.第二条中,将“本表‘非工效挂钩企业’第1至4列第10行…”的“第10行”改为“第11行”。
  2.第三条第2点中,将“第2列第1至5行:分别填报按‘生产成本’等项目分配的工资薪金所计提的工会经费”,改为“第2、4列第4行:分别填报计提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第三条第3点中,将“第3、4列第4行”改为“第3列第1至5行”;将“分别填报纳税人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改为“填报纳税人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三的填报说明
  1.第二条中,将“本表第11列17行为正数时……”改为“本表第10列第17行为正数时……”;将“第15列17行填入……”改为“第14列第17行填入……”。
  2.第三条第2点中,将“本年1至11月末原值余额”改为“本年末原值余额”。

  各级税务机关接此通知后,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精神,尽快修改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征管软件和纳税辅导材料,加强对基层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辅导,确保20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