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级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税政管理部门:
省级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税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与本条第(二)款规定相同。

三、已列入免税图册的国产车辆,发生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厂牌型号及照片报送错误、车型扩展等情形需要进行勘误、修订的,车辆生产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填写《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分别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一)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供企业名称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二)厂牌型号及照片报送错误、车型扩展等情形需要进行勘误、修订的,提供勘误、扩展车辆厂牌型号的照片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主管税务机关、地市级税务机关及省级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税政管理部门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要求进行审核、上报。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税政管理部门应做好基层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省级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税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申请车辆纸质资料、车辆相关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
1、核实车购税系统上报的生产企业名称、厂牌型号等车辆相关信息与纸质资料、电子照片是否完全一致,《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和《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变更申请表》上手工记录的8位审报识别码和车购税系统自动生成的识别码是否完全一致。

2、核实《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和《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变更申请表》各相应栏次是否按要求填写齐全,主管税务机关和地市、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栏次是否按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核实车辆合格证明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复印件是否按要求正反面复印,车辆照片是否按要求粘贴其背面。

4、核实车辆照片是否按要求从侧45度、正侧部(或固定装置)进行全景拍摄,固定装置在车厢内置的是否按要求提供装置内置照片,照片上面是否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名称、商标名、厂牌型号及车辆类型等。

(三)省级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税政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车辆车购税系统相关信息和纸质资料的报送工作并督促基层税务机关按时、保质报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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