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附件废止]
国税函〔2006〕1199号 2006-12-14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公告,本法规附件1中的《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自2016年10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