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人开立资金托管账户,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下列材料:
1.投资管理人委托托管人开立养老金产品资金托管账户的委托书;
2.《关于XX公司XX养老金产品确认函》复印件;
3.托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托管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托管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资金托管账户开立之后,投资管理人可以面向企业年金计划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组合(养老金产品投资人)定向销售养老金产品。投资人依据《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合同》取得产品份额后,即成为养老金产品份额持有人。
(四)养老金产品发行后,投资管理人不得变更养老金产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