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7号 2012.7.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250号)规定,现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国税函〔2011〕250号文件所附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地址
1
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
2
天津市分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翠泽园4号楼1-3门
3
河北省分公司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0号
4
山西省分公司
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6号
5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6
辽宁省分公司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12-16层
7
吉林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