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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废止《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评协[2011]165号                  2011.1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1年2月21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其中包括《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1996年5月7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

  随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发展和完善,1996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评协[1996]03号)涉及的规范内容,可以由相关的评估准则进行规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予以废止。

历史不会忘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废止<视野网友>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近日下发《关于废止《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1]165号),文件称,随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发展和完善,1996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评协[1996]3号)涉及的规范内容,可以由相关的评估准则进行规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予以废止。
  
  起 步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资产评估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产生之初,资产评估业务领域主要集中于国有资产的监管。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资产评估业务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企业出资、企业重组改制、企业并购、公司上市、财务报告等多种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
  
  这个时期,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尚处于起步、推广阶段,当时主要任务是在全国普及资产评估基本操作方法,迅速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因此,由于评估理论和实践的缺乏,当时不可能也没有条件系统开展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
  
  操作规范意见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评估行业开始步入行政和自律双重管理时代。
  
  1996年,在总结几年来资产评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起草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该文件对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方法、操作程序、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等进行了规范,并就机器设备、建筑物、无形资产、整体资产等类资产评估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制定资产评估行业准则性文件的一次有益探索。
  
  评估准则草案  
  1996年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开始资产评估准则制定的准备工作。同年11月,中评协秘书处向中评协二届理事会提交了14项资产评估准则的草拟稿。
  
  1998年初中评协提出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框架结构和准则制订计划,并制定了准则制定程序和准则发布程序。
  
  1999年6月至2000年10月以财政部名义发布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后续教育规范》,以中评协名义发布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
  
  200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合并。
  
  应急性准则阶段 
 
  2000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多起因关联交易引发的有关无形资产评估的争议,为解决现实中的这些问题,中注协集中力量对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并由财政部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同时编写出版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释义》。
  
  2002年8月中注协以征求意见稿形式发布《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2002年,为推动评估准则建设,成立了资产评估准则起草组。
  
  2003年左右,出现了“麦科特”案等多起涉及评估师关注法律权属的诉讼案件,对评估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制定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对评估师关注法律权属提出指导,使评估界在这个问题有了统一的操作规范,对社会公众和司法界正确认识评估师的责任和评估的作用产生了有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