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12号             2010.9.29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等38件规范性文件(附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计38件)

  一、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79]银保字第16号)
二、对保险公司在人民银行的其他保险存款的规定([83]银发字第213号)
三、关于贯彻执行《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85]银发字第84号)
四、关于停止开办“有奖人身保险”业务的通知(银发[1987]153号)
五、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有奖保险业务的批复(银复[1989]107号)
六、关于对机动车辆保险实行浮动费率的批复(银复[1990]187号)
七、关于渔船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银复[1992]46号)
八、关于印发《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2]221号)
九、关于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2]272号)
十、关于停止保险公司为地方政府代办保险业务的通知(银发[1993]24号)
十一、关于下发全国性保险条款及费率(国内保险部分)的通知(银发[1993]95号)
十二、关于机动车辆保险附加条款法律效力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复[1993]112号)
十三、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口岸分公司申请诉前保全问题的批复(银复[1993]356号)
十四、关于修订《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银发[1995]165号)
十五、关于“保险业务咨询”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复[1995]367号)
十六、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银发[1996]187号)
十七、关于统一使用“中国人寿保险经验生命表(1990-1993)”的通知(银发[1996]217号)
十八、关于下发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及费率的通知(银发[1996]253号)
十九、关于印发《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解释》的通知(银发[1996]459号)
二十、关于法定再保险业务问题的批复(银复[1996]205号)
二十一、关于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外方股份比例问题的函(银函[1996]45号)
二十二、关于同意开办家庭责任保险条款的通知(银发[1997]155号)
二十三、关于印发《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1997]513号)
二十四、关于法定分保预付手续费标准等问题的批复(银复[1997]282号)
二十五、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解释的请示》的复函(银函[1997]210号)
二十六、关于对雇主责任保险业务应予规范问题的函(银函[1997]217号)
二十七、对保险机构及代理机构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银保险[1997]5号)
二十八、关于机动车辆运输保险产寿险业务划分的批复(银保险[1997]27号)
二十九、关于对保险代理人实行持证上岗的通知(银保险[1997]74号)
三十、关于船舶保险条款86/1/1中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1997]463号)
三十一、关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1998]2号)
三十二、关于印发《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1998]61号)
三十三、关于外资保险分公司营运资金的规定(银发[1998]337号)
三十四、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指标》的通知(银发[1998]432号)
三十五、关于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511号)
三十六、关于纠正江西省部分地方政府干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通知(银发[1998]532号)
三十七、关于对法定分保条件中第九条进行补充规定的批复(银复[1998]98号)
三十八、关于保险监管问题的复函(银函[1998]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