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网上纳税申报软件评测结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号                       2012.5.14    

为加强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安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的公告》(2010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的公告》( 2011年第17号)及软件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17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商品化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以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自行开发的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评测工作。

现将评测合格的商品化网上纳税申报软件及相应企业名单通告如下(按报名测试顺序,省以下税务机关自行开发的网上纳税申报软件评测结果情况将另行在税务系统内部通报):

以上软件产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由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自主选择评测合格软件产品。没有评测通过的产品不得使用。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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