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9〕39号 2009-01-2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人数为100人(名单见附件),每人奖金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温儒敏北京大学马建章东北林业大学
邓小南北京大学孙毅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稼军北京大学吴坤哈尔滨医科大学
陈信义清华大学赵春晖哈尔滨工程大学
励杭泉北京化工大学张锡勤黑龙江大学
蔡美峰北京科技大学郑时龄同济大学
王昆扬北京师范大学乔守怡复旦大学
毛振明北京师范大学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
荣朝和北京交通大学郁崇文东华大学
高晓虹中国传媒大学卢家楣上海师范大学
王珊中国人民大学林志新上海交通大学
焦永和北京理工大学钟秦南京理工大学
陈洪南开大学吴镇扬东南大学
冯亚青天津大学武清玺河海大学
汪波天津大学夏锦文南京师范大学
肖红叶天津财经大学沈其荣南京农业大学
杜彦良石家庄铁道学院应义斌浙江大学
吕明太原理工大学吴敏浙江大学
李志义大连理工大学王万良浙江工业大学
崔福德沈阳药科大学杨善林合肥工业大学
周光辉吉林大学林亚南厦门大学
尹景学吉林大学黄志高福建师范大学
李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戚万学山东师范大学
于修平山东大学李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魏琴济南大学耿国华西北大学
蒋有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史仪凯西北工业大学
张联盟武汉理工大学周又和兰州大学
罗以澄武汉大学李承祖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刘耀林武汉大学王元元解放军理工大学
陈传尧华中科技大学应大君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曹凑贵华中农业大学王艳国天津职业大学
黄立宏湖南大学李辉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赖明勇湖南大学王永安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官春云湖南农业大学王彤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石鸥湖南师范大学朱珠吉林工商学院
蒋述卓暨南大学顾京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李萍中山大学眭碧霞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詹希美中山大学高建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赵克森南方医科大学金文兵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詹怀宇华南理工大学孙敬华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黄维义广西大学黄克安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何向东西南大学曾照香淄博职业学院
孙才新重庆大学杨文山东英才学院
曹顺庆四川大学郭桂义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陈武勇四川大学朱光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殷孟波西南财经大学林若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冯晓云西南交通大学马乃祥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周平云南大学刘建超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房喻陕西师范大学杨金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刘三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丑武江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