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1月份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100×17%—[400×17%—200×(17%—13%)]—5    =—48(万元)
1月份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根据规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值时,

1月份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26(万元)
同时,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26          =0(万元)
1月份期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48—26=22万元。
1月份计税城建税依据为0。

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借: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                 2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2

岱美股份:依照当地一般做法、未就免抵的增值税额缴纳城建及教育费附加

附:

【新三板税讯】奥尼电子:补缴2014-2015年出口免抵增值税对应的城建教育费附加和滞纳金共计144万元,并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新三板税讯】欧密格财务人员对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遗漏申报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岱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7.6.26】详细披露如下:

http://.sse..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7-06-26/603730_20170626_7.pdf

(四)有关发行人或有税收风险的承诺

报告期内,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当地税收征管的一般做法未要求公司及上海岱美按照相关规定将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该项税收待遇也无相关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存在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相关税费或滞纳金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就此出具承诺,如公司将来因上述税收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有关部门追征或补缴,则需补缴的税金、滞纳金和罚款等一切款项将由其承担,不会使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三)免抵增值税未计提附加税的风险

岱美股份和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生产和销售的遮阳板、头枕、顶棚中央控制器均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 号)的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报告期内,相关税务主管机关未要求岱美股份及上海岱美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该项税收优惠也无相关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岱美股份及上海岱美存在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相关税费或滞纳金的风险。公司已将上述税收待遇的影响金额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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