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 件: 1.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略)
2.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略)
3.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略)
4.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项目信息传递表(略)
5.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略)
6.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通知书(略)
7.非居民企业欠税追缴告知书(略)
8.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略)
9.税务事项告知书(略)
下 载::zip 文件
政策解读:非居民所得税源泉扣缴出新规 扣缴义务人风险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