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水泥企业涉税的疑点问题,
一是隐瞒产量的问题较为严重。经统计,该省水泥用电量超过130度/吨共有69户,占总户数的22?33%;
二是区域性水泥销售价格异常偏低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水泥生产企业取得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现象较为普遍。评估发现水泥生产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石灰石等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税务机关代开,且数量、金额数据较大。而税务机关是否对实物进行了核实,数量、金额,容易造成税务机关执法上风险。
本次评估工作能够收到明显成效,广东省国税局认为主要要做好三件事:
(一)领导重视是评估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
(二)选好评估方法和指标是取得成效的抓手;
(三)加强督导是推进评估工作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