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38号    2006-03-29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