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检查落实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任务艰巨复杂。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整顿工作的属地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检查指导责任制、工商所辖区岗位责任制。市场管理、竞争执法、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切实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要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价格、税务、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和整顿工作。要采取定期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要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以及典型案例报送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并于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书面报送本地区整顿工作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总局。

  附件:

全国工商系统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10年 月 日

序号

类     别

单位

数  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经营主体

户次

 

3

查处违法案件总数

 

案值

万元

 

其中: 移送司法机关

 

4

监测检查房地产广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