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06-04-30 国税发[200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的要求,总局对现行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90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5]10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旧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4]6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9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和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670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国税发[1997]38号)。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9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发[1999]139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3]18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64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4]572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返还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310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24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6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行业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847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
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库存商品棉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04号)。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132号)。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3号)。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若干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84号)。
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号)。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1号)。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号)。
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680号)。
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
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原版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37号)。
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5]88号)。
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5]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