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58号)同时废止。

    附件: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付汇专用) 下载: doc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