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国税函[2007] 990号    2007.9.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钱冠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冯惠敏(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董志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

成 员:

李林军(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

郭奉滨(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杨益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李三江(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司长)

孙瑞标(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

陈 杰(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司长)

王小平(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

马 林(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司长)

范 坚(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司长)

马毅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

张连顺(国家税务总局财务司司长)

赵兴玉(国家税务总局审计司司长)

舒启明(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司长)

伊 兵(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巡视员)

魏仲瑜(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副主任)

铁 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秀(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主任)

王淑美(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陆 炜(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组成

主 任:李林军(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

副主任:郭晓林(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

桑 珉(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副局长)

丛 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

任荣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副司长)

余 东(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工作人员:牛新文(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吴礼祥(办公厅文秘处处长)

欧阳华民(办公厅文秘处副处长)

巴 方(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副调研员)

张苏林(政策法规司综合处调研员)

郝军辉(征收管理司纳税服务处处长)

林雅献(财务司综合处处长)

任中婴(计划统计司综合处处长)

王 平(信息中心综合规划处处长)

(二)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写税务总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税务总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税务总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与各地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

6.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

7.税务总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