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文号:国税函[2007]1186号    发文日期:2007.12.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193号)收悉,批复如下:? 
       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是1996年在昆山(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范围为发电、供应蒸汽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规定,同意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从事发电、蒸汽项目的建设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