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10]119号      2010-0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了调整后的第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现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0]1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系统工作实际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