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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7]1306号   2007-12-26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2007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第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部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经过专家初评和评奖委员会终评,社会公示,2007年共评出16位获奖者,每人奖金5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07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个人所获奖金(详见附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
  傅家谟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院士
       广东省广州市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李 惠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教授级高工 河北省保定市
  刘敬党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 教授级高工
       辽宁省锦州市
  朱伟林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朝阳区
  张金带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 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东城区
  周海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公司
       教授级高工 河北省唐山市
  李干生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朝阳区
  徐水师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丰台区
  刘玉书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地质队
       教授级高工 四川省成都市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
  陈均远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研究员
       江苏省南京
  马永生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
       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朝阳区
  王弭力  中国地质科学院 研究员
       北京市西城区
  刘敦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研究员
       北京市西城区
  周新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
       公司 教授级高工 新疆库尔勒市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
  郝守刚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教授
       北京市海淀区
  黄润秋  成都理工大学 教授 四川省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