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国税发〔2004〕88号    2004-07-0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三条废止;第四条第一款“按照…征收”“所得税”“其所得税…通知”“在代开票…征收”“所得税…征收率”“省级…标准”失效;第十条第一款删除“(固定资产除外)”字样、第三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