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
财税[2010]10号 2010-03-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解读财税[2009]23号:《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综[2002]72号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国税发[2002]137号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财税[2002]208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5]186号
财税[2005]186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6]7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
穗地税发[2009]135号促进就业创业地方税(费)优惠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