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各试点地区、部门报送财政部的试点总结材料要求内容客观、具体。既要全面反映试点工作情况,又要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设计及实施步骤等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四)请各试点地区、部门与财政部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模拟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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