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号          2009-1-20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外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见附件)。

  该批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序号
  归类决定
  编 号
  商 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其它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1
  Z2009-001
  1902.1900
  一级品挂面
  “一级品挂面”成分为小麦粉、水、碘盐、食用碱。加工流程:调粉(和面机和面)—熟化(醒面过程)—压延(压成厚度不小于4毫米的面片)—切条—干燥(分四区干燥,最高温度85℃)—截断—称量—包装—入库。食用方法:在开水中煮3~5分钟后即可食用。
  根据加工工艺,该商品为生的面食,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1902.1900。
  2
  Z2009-002
  2621.9000
  二氧化硅
  Biogenous silica
  稻壳灰
  该商品外观为黑色粉末,二氧化硅含量为95%。该商品由稻壳炭化(主要工艺为分段控制煅烧)制成。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26.21包括几乎完全由二氧化硅组成的稻壳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621.9000。
  3
  Z2009-003
  2706.0000
  杂酚油
  Creosote oil
  炭黑油
  “杂酚油”外观为黑色粘稠液体,为煤焦油深加工所得,主要成分为蒽油、煤焦沥青等。由蒽油、煤焦沥青等按比例混配后搅拌而得。主要用于生产炭黑。主要技术指标:比重(20℃)不小于1.06、甲苯不溶物不高于9%、硫含量不高于0.8%、水分不高于0.5%、闪点不低于70℃、粘度(E100℃)不高于2.5。
  该商品为沥青与蒽油等(焦油馏分)混合调配所得的再造焦油,不属于《税则》税目27.07所列的杂酚油,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706.0000。
  4
  Z2009-004
  2707.9990
  制程油
  “制程油”初馏点大于250℃,以重量计芳烃含量为50%~70%、其他烃类含量为30%~50%,其中多环芳烃含量按重量计小于3%。品牌型号为H&R VIVATEC 400。生产工艺:经减压蒸馏脱沥青后的油品经溶剂精制后得到三部分产品—溶剂油渣、较轻馏分油品(可制低粘度润滑油)、较重馏分油品(可制高粘度润滑油);其中较重馏分油品再经溶剂(如N-甲基吡咯烷酮)处理除去多环芳烃后所得馏分,经调和粘度得到该“制程油”。该商品为无毒环保芳烃油,多环芳烃含量低,能改善橡胶原料的加工性能,增加粘合性。
  该商品属于芳族成分重量超过非芳族成分的油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
  5
  Z2009-005
  2710.1999
  橡胶软化油
  “橡胶软化油”外观为无色粘稠状液体,主要成分为混合矿物油,其中大部分为烷烃(石蜡族),含少量芳烃和多环芳烃。密度为0.86,40℃粘度为24CST,闪点为214℃。该商品的包装方式为铁桶平均装,上印有“P200”字样。能改善高聚物加工性能,提高其柔软性或拉伸性能、降低硬度,增加高聚物粘性、防止焦烧、粘模,同时也能减少分子间的作用力,并产生润滑作用,使分子链之间易滑动,从而增加胶料的塑性,特别适用于橡胶加工。制造工艺为原油经提炼出汽油、煤油等油品后的塔底油进*塔进一步进行蒸馏加工精炼,再经正己烷萃取脱蜡而得。
  该商品属于重质油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