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2001年第319号                            2001-10-6

现将《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公布。

                                总理 朱镕基
                              二○○一年十月六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自1994年对建国以来至1993年底国务院(含政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以来,客观情况又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71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80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三、对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令废止的70件行政法规,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三)。

  附件一: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71件)
  附件二: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80件)
  附件三: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70件)

      附件一: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71件)

  序号:1
  法规名称 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 1951年5月24日政务院发布
  说明 已被2000年7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9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95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代替。
  序号:2
  法规名称 铁路江河堤坝分工负责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1952年1月25日铁道部发布
  说明 已被1997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代替。
  序号:3
  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
  发布机关及日期 1954年9月7日政务院发布
  说明 已被199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代替。
  序号:4
  法规名称 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送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 1955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
  说明 已被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代替。
  序号:5
  法规名称 东北及内蒙古铁路沿线林区防火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 1955年5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55年5月11日铁道部、林业部发布
  说明 已被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代替。
  序号:6
  法规名称 关于建筑业实行八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法规
  发布机关及日期 195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
  说明 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修订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法规》代替。
  序号:7
  法规名称 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发布机关及日期 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
  说明 已被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7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法规》、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