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注册会计师管理类
1.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财会[2001]1080号)
2.关于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财协字[2000]33号)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财政部财协字[1999]11号)
4.关于印发《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财会协字[1997]52号)
5.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办理转所变更手续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7]43号)
6.关于发布《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评估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11号)
7.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财会协字[1994]124号)
8.关于尚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能否对未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进行审计、验资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
(财政部财会协字[1994]85号)
9.会计师事务所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办法
(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协明传[1994]1222号)
10.关于颁发重新修订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3]58号)
11.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业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体改委(92)财办字第24号〕
12.关于从严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90)国资办发第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