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19.关于增设“外资银行所得税”、“集体金融企业所得税”、“项”级科目和恢复“筵席税”“款”级科目的通知[1994年2月28日财政部(94)财预字第10号发出]
  20.关于制发《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10月6日财政部财地字[1995]133号发出)
  21.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年11月8日财政部财预字[1995]411号发出)
  22.关于印发《地方财政周转金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996年8月22日财政部财地字[1996]213号发出)
  23.关于中央在京企业凭指标内购买证明购车的通知(1997年4月10日财政部财预字[1997]102号发出)
  24.关于增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预算科目的通知(1998年6月24日财政部财预字[1998]225号发出)

  (三)税收类
  25.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征、免印花税的通知(1989年4月15日财政部发出)
  26.关于加强契税工作的通知[1990年3月9日财政部(90)财农税字第8号发出]
  27.关于个人购买商品房照章征收契税的复函[1990年9月4日财政部(90)财农税字第65号发出]
  28.关于集资建商品房照征契税的复函[1990年11月7日财政部(90)财农税字第83号发出]
  29.关于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契税的通知[1991年1月23日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5号发出]
  30.关于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契税有关问题的复函[1991年4月3日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14号发出]
  31.关于以房抵债征收契税的复函[1991年6月20日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37号发出]
  32.关于以房产作投资、作股转让契税问题的复函[1991年6月20日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38号发出]
  33.关于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购买房产征收契税的复函[1991年8月15日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44号发出]
  34.关于单位集资建房征收契税问题的复函[1992年1月9日财政部(92)财农税字第1号发出]
  35.关于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做好契税工作的通知[1992年7月8日财政部(92)财农税字第32号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