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0〕466号 2000-06-16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5月27日起全文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二条失效,第三条部分有效,后营房〔2004〕1258号对第三条做出了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