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康复福利机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残疾人专用品清单
一、残疾人康复及专用设备,包括床旁监护设备、中心监护设备、生化分析仪和超声诊断仪。
二、残疾人特殊教育设备和职业教育设备:对残疾人进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教育所需各类设备。例如:聋人助听设备、智力残疾检测设备等。
三、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测试设备,例如:手腕作业检查盘、注意力集中能力测试仪等。
四、残疾人专用劳动设备和劳动保护设备:如某种肢残人操作的特殊机床、聋人专用的特殊报警装置等;以及为残疾人就业设立的福利企业进口的适合于残疾人操作的生产设备。
五、残疾人文体活动专用设备:是指残疾人进行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所需的专用设备。例如:各种运动轮椅,盲人门球等。
六、假肢专用生产、装配、检测设备,包括假肢专用铣磨机、假肢专用*成型机、假肢专用平板加热器和假肢综合检测仪。
七、听力残疾者用的助听器:包括各类助听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