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2019-1-17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5个热点问题<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在线访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十四问 <湖北税务局>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能**算、**享受了<二哥>
10万元以下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的几个细节问题<骏哥>
建筑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需注意的事项<袁润民>
三个要点例解小微企业普惠政策中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李欣>
实务解析保险、证劵佣金收入个税预扣预缴及汇算清缴退税<段文涛>
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的问题<马昌尧>
税收新政中的这六个“不等于”<郝守勇>
小微企业究竟是指哪些企业<段文涛>
减税降费疑难问题50答<国家税务总局>
十个案例学习最新小微增值税优惠政策<马昌尧>
谈164号文的保险营销员佣金的个税处理<骏哥>
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十四问<湖北税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