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须埃在公白飞的耳边低声说: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这是一个枪下留情的人。”公白飞说。
那些对遥远的事还有些记忆的人知道郊区国民自卫军在镇压起义时也相当勇敢。尤其在一八三二年六月的日子里他们顽强而无畏。庞坦、凡都斯和古内特这些小酒店的好老板,当暴动使“企业”停工时,看到舞厅没有顾客,就都成了小狮子,他们牺牲自己的性命,为的是维持郊区小酒店所代表的治安。在这同时具有市侩气息和英雄气概的时期,各种思潮都有它的骑士,利润也有它的侠客。平凡的动机并没有减少它在运动中的胆量。看到白银堆降低了,银行家就唱起《马赛曲》。为了钱柜,人们热情地流了自己的血;有人以斯巴达人的狂热来护卫小店浦——这个极其渺小的国家的缩影。
我们可以说,事实上这一切并没有不严肃的地方,这是社会各成分间的冲突,将来有一天会达到平衡。
那个时期的另一特点是无政府主义混入了政府至上主义(这是正统派的怪名称)之中。人们在维持秩序,但毫无纪律。在某一国民自卫军上校的指挥下战鼓突然莫名其妙地擂起了集合令;某个上尉一时激动就上了火线,某个自卫军为了“主义”,为了自己去战斗。在某些危急关头,在这些“日子”里,大家不去征求上级的指示而凭自己的本能行事。在治安部队里有真正的游击队员,有些人象法尼各那样拿起武器,还有的象亨利·方弗来特那样执笔撰文。
在这个时代,文明不幸是某些利益的集合而不是某些原则的代表,它是,或自以为是处于危急之中。它发出紧急呼吁。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并根据自己的想法起来防卫它,支援它,保卫它;随便一个什么人都自认为要负责拯救社会。
有时这种热忱发展到要处死人。国民自卫军的某个分队擅自组织了一个军事法庭,在五分钟内判决一个被俘的起义者死刑并立即执行。就是这样一个临时组织杀死了让·勃鲁维尔。残酷的林奇裁判①,没有任何一方有权去责怪对方,因为美国的共和体制就是这样行事的,犹如欧洲的君主政体一样。这种私刑加上误会就更复杂了。在某一个暴动的日子里,有一个叫保罗-埃美·加尼埃的年轻诗人在王宫广场被人持着刺刀追逐,他只得躲进六号大门洞里。有人大声喊:“又是一个圣西门主义者!”他们要杀死他。当时他臂下夹着一本圣西门公爵②的《回忆录》。有一个国民自卫军在封皮上一念到“圣西门”这个名字就大叫起来:“把他杀死!”
①林奇裁判(loi de Lynch),美国的一种刑法,抓到罪犯后当场判决,立即执行。
②圣西门公爵(1675—1755),著有《回忆录》,记述当时宫廷及显贵琐事。此处指人误认为他拿的是同名的空想主义者圣西门的著作。
一八三二年六月六日,有一连郊区国民自卫军,由上尉法尼各指挥,这个人前面已提到过,他出于怪癖和一时的兴致,在麻厂街造成了大量伤亡。这一事件,在一八三二年起义结束后进行的司法预审中有记载证实。法尼各上尉是一个性情急躁和冒险的小市民,在维护秩序的队伍中他是一个类似雇佣兵那样的角色,这种人我们已描绘过他们的特性,他是个狂热而无法无天的政府至上主义者,他不能抑制冲动要提前开火,并有着由他带领连队单独取下街垒的野心,他在接连看到红旗后又见到把旧衣当作黑旗,这使他怒不可遏,于是破口大骂那些在开会的将军和军团长们,因为他们认为总攻的决定性时刻尚未到来,根据他们间的一句名言,那就是“让反抗者在他们自己的肉汁中煮熟吧”。至于法尼各,他认为夺取街垒已经成熟,熟了的东西就该落地,所以他就去尝试。
他指挥着一伙和他同样坚决的人,当时的见证人称之为“一群疯子”。他那一连人,就是枪杀诗人让·勃鲁维尔的,是驻扎在那条街转角上的营中的第一连。在一个谁也很少想到的时刻,这上尉派遣他的人向街垒进攻。这种只凭愿望而无策略的行动,使法尼各这连人蒙受了巨大的伤亡。他们还没有进入到这条街三分之二的地方,就遭到街垒中发出的一次全面射击。跑在最前面的四个最胆大的士兵在离棱堡脚下很近的地方被击毙。国民自卫军这伙好汉是极为英勇的,但还缺乏军人的顽强性,他们犹豫了一下就退下来了,在街心留下了十五具尸体。正当他们犹豫的时候,起义者又有时间去重新装上子弹,第二次射击杀伤力很强,打中了这一连里还没来得及回到街角掩体里的人。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处在两股霰弹火力的夹击中,还受到大炮的轰击,因为这门大炮没有接到停火的命令。这位英勇而不谨慎的法尼各就是被霰弹击中的人里的一个。他被炮火击毙,也就是说被接受命令派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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