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什鲁大爷也许生来便是个化学家,事实上,他是个厨师,人们不仅在他店里喝酒,还在那里吃饭。于什鲁发明了一道人们只能在他店里吃到的名菜,那就是在肚里塞上肉馅的鲤鱼,他称它为灌肉鲤鱼(carpes au gras)。人们坐在钉一块漆布以代台布的桌子前面,在一支脂烛或一盏路易十六时代的油灯的微光里吃着这东西。好些顾客并且是从远道来的。有天早晨,于什鲁忽然灵机一动,要把他这一“拿手好菜”给过路行人介绍一番,他拿起一管毛笔,在一个黑颜料钵里蘸上墨汁,由于他的拼写法和他的烹调法同样有他的独到之处,便在他的墙上信手涂写了这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
CARPES HO GRAS①
有一年冬天,雨水和夹雪骤雨,出于兴之所至,把第一个词词尾的S和第三个词前面的G抹去了,
剩下的只是:
CARPE HO RAS②
①Ho gras是au gras之误,但发音相同。
②念起来象是Carpe au rat(耗子肉烧鲤鱼)。
为招引食客而写的这一微不足道的广告,在季节和雨水的帮助下竟成了一种有深远意义的劝告。
于是,这位于什鲁大爷,不懂法文竟懂了拉丁文,他从烹饪中悟出了哲理,并且,在要干脆取消封斋节这一想法上赶上了贺拉斯。尤其出奇的是,它还可以解释为:请光临我店。
所有这一切,到今天,都已不存在了。蒙德都迷宫从一八四七年起便已被剖腹,很大程度上被拆毁了,到现在也许已不存在了。麻厂街和科林斯都已消失在朗比托街的铺路石下面。
我们已经说过,科林斯是古费拉克和他的朋友们聚会地点之一,如果不是联系地点的话。发现科林斯的是格朗泰尔。他第一次进去,是为了那Carpe Ho ras,以后进去是为了Carpes augras。他们在那里喝,吃,叫嚷;对账目他们有时少付,有时欠付,有时不付,但始终是受到欢迎的。于什鲁大爷原是个老好人。
于什鲁,老好人,我们刚才说过,是一个生着横胡子的小饭铺老板,一种引人发笑的类型。他的面部表情老是狠巴巴的,好象存心要把顾客吓跑,走进他店门的人都得看他的嘴脸,听他埋怨,忍受他那种随时准备吵架、不情愿开饭侍候的神气。但是,正如我们先头说过,顾客始终是受到欢迎的。这一怪现象使他的酒店生意兴隆,为他引来不少年轻主顾,他们常说:“还是去听于什鲁大爷发牢骚吧。”他原是个耍刀使棍的能手。他常突然放声大笑。笑声雄厚爽朗,足见他心地是光明的。那是一种外表愁苦而内心快活的性格。他最乐意看见你怕他,他有点象一种手枪形状的鼻烟盒,它能引起的爆炸只不过是个喷嚏。
他的老伴于什鲁大妈是个生着胡子模样儿怪丑的妇人。
一八三○年左右,于什鲁大爷死了。做灌肉鲤鱼的秘法也随着他的死去而失传。他的遗孀,得不到一点安慰,继续开着那店铺。但是烹调远不如前,坏到叫人难以下咽。酒,原来就不好,现在更不成了。古费拉克和他的朋友们却照旧去科林斯,“由于怀念故人。”博须埃常这样说。
寡妇于什鲁害着气喘病,她对从前的农村生活念念不忘,因而她语言乏味,发音也很奇特。乡下度过的青春时期她还有不完整的印象,她用她自己特有的方式来谈论这些,她回忆当年时常说“她从前的幸福便是听知根(更)鸟在三(山)楂树林里歌唱”。
楼上的厅房是“餐厅”,是一间长而大的房间,放满圆凳、方凳、靠椅、条凳和桌子,还有个瘸腿老球台。厅的角上有个方洞,正如轮船上的升降口,楼下的人,从一道螺旋式楼梯经过这方洞,到达楼上。
这厅房只靠一扇窄窗子进光,随时都点着一盏煤油灯,形象很是寒伧。凡是该有四只脚的家具好象都只有三只脚。用石灰浆刷过的墙上没有一点装饰,但却有这样一首献给于什鲁大妈的四行诗:
十步以外她惊人,两步以内她骇人。
有个肉瘤住在她那冒失的鼻孔里;
人们见了直哆嗦,怕她把瘤喷给你,
有朝一日那鼻子,总会落在她嘴里。
那是用木炭涂在墙上的。
于什鲁大妈和那形象很相象,从早到晚,若无其事,在那四行诗跟前走来又走去。两个女仆,一个叫马特洛特,一个叫吉布洛特①,人们从来不知道她们是否还有其他名字,帮着于什鲁大妈把盛劣酒的罐子放在每张桌子上,或是把各种喂饿鬼的杂碎汤舀在陶制的碗盏里。马特洛特是个胖子,周身**,红头发,尖声尖气,奇丑,丑得比神话中的任何妖精还丑,是已故于什鲁大爷生前宠幸的苏丹妃子;可是,按习俗仆人总是立在主妇后面的,和于什鲁大妈比起来,她又丑得好一点。吉布洛特,瘦长,娇弱,白,淋巴质的白,蓝眼圈,眼皮老搭拉看,总是那么困倦,可以说她是在害着一种慢性疲乏症,她每天第一个起床,最后一个睡觉,侍候每一个人,连另一个女仆也归她侍候,从不吭声,百依百顺,脸上总挂着一种疲劳的微笑,好象是睡梦中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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