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野孩,是丈六妇人的小崽子。
不应当过分夸大,清溪旁边的那个小天使有时也有一件衬衫,不过,即使有,也只有一件;他有时也有一双鞋,却又没有鞋底;他有时也有一个住处,并且爱那地方,因为他可以在那里找到他的母亲;但是他更爱待在街上,因为在街上他可以找到自由。他有他自己的一套玩法,有他自己的一套顽皮作风,那套顽皮作风是以对资产阶级的仇恨为出发点的;也有他自己的一套隐语,人死了,叫“吃蒲公英的根”;有他自己的一套行业,替人找马车,放下车门口的踏板,在下大雨时收过街费,他管这叫“跑艺术桥”,帮法国的人民群众对官员们的讲话喝倒采,剔铺路石的缝;他有他自己的货币,那是从街上抬来的各色各样加过工的小铜片。那种怪钱叫做“破布筋”,有它的固定的兑换率,在那些小淘气中是有相当完善的制度的。
他还有自己的动物学,是他在各个地区细心研究的:好天主虫、骷髅头蚜虫、长腿蜘蛛、“妖精”——**双叉尾巴来吓唬人的黑壳虫。他有他的一种传说中的怪物,肚子下面有鳞,却又不是蜥蜴,背上有疣,却又不是蟾蜍,它住在旧石灰窑或干了的污水坑里,黑魆魆,毛茸茸,粘糊糊的,爬着走,有时慢,有时快,不叫,但会瞪眼,模样儿非常可怕,以致从来没有人见过它,他管那怪物叫“聋子”。到石头缝里去找聋子,那里种提心呆胆的开心事。另外一种开心事是突然掀起一块石头,看那下面的一些土鳖。巴黎的每个地区都各有一些出名的有趣的玩意儿可以发掘。在于尔絮勒修会的那些场地里有蠼螋,先贤祠有百脚,马尔斯广场有蝌蚪。
至于词令,那孩子所知道的并不亚于塔列朗。他同样刻薄,却比较诚实。他生来就有那么一种无法形容无从预料的风趣,他的一阵狂笑能使一个商店老板发愣。他开的玩笑具有高级喜剧和闹剧之间的各种不同风格。
街上有人出殡。在那送葬行列中有个医生。“哟,”一个野孩喊着说,“医生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汇报工作的?”
另一个混在人群里。有个戴眼镜、面孔死板、表链上挂着杂佩的男人气冲冲地转过身来说:“流氓,你抱了我女人的腰。”
“我,先生!请搜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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