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唱的歌词,是格兰古瓦以前没有听过的一种语言,看样子她自己也未必懂得,因为她唱时的表情与歌词的意思并没有什么联系。因此下面这四行诗,从她嘴里唱出来,却显得快活得发狂:
一只箱子价值连城,
躺在在一个水槽里。
里面还有新的旗帜,
饰着一些凶恶的图案。
一会儿后,又唱出这一诗节;
骑着马的阿拉伯人,
手拿剑,支架在肩,
投石器连成一大片,
切莫相互厮杀摧残。
格兰古瓦听着听着,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事实上,她唱歌目的是表现快乐,她好比一只鸟儿,唱歌正是由于宁静安适,由于无忧无虑。
吉卜赛女郎的歌声扰乱了格兰古瓦的遐思,不过就像天鹅扰乱了平静的水面。他用心听着,心荡神怡,忘却了一切。好几个钟头以来,这是他头一次忘记了痛苦。
但这种时刻的确是太短了。
刚才打断吉卜赛女郎跳舞的那个女人的声音,又来打断她的歌唱了。
"地狱里的知了,还不给我闭嘴?"她一如既往地从广场的那个阴暗角落里嚷道。
可怜的知了嘎然停止。格兰古瓦连忙捂住耳朵。
"哦!该死的残缺锯子竟来锯断竖琴!"他喊叫起来。
不过,其他的观众也像他一样嘟哝着:"麻袋女见鬼去吧!"许多人都这么说。这个隐身不见。叫人扫兴的老妖婆,一再向吉卜赛女郎进行侵犯,险些儿要追悔莫及;如果不是此刻看见狂人教皇的游行队伍走过来,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那么老妖婆就有苦头吃了。那游行队伍走过了许多大街小巷,高举着火把,吵吵嚷嚷,走进了河滩广场。
这支游行队伍,看官已经看到从司法宫出发的情景,一路走来,并渐渐变得大起来,凡巴黎街头所有的贱民。无事可做的小偷。一路上碰到的流浪汉,都纷纷加了进来,所以到达河滩时,声势浩大,极为壮观。
率先走来的是埃及。埃及大公骑马走在最前头,他手下是些步行的伯爵,替他牵缰执镫;后面是男男女女的埃及人,混乱不堪,肩上带着他们乱嚷乱叫的小孩;所有的人。公爵。诸位伯爵。小老百姓,全都衣破烂衫,或是华丽俗气的旧衣裳。其后是黑话王国,即法兰西形形**的盗贼,按品位的高低进行排列,品位最低的排在最先。就这样,四人成一排,带着他们各自在这奇异团体中所属等级的不同标志,浩浩荡荡行进着,他们当中大多数是残疾人,拐的拐,断膊的断膊,有矮墩墩的,有冒充香客的,有夜盲的,还有疯癫的,对眼的,卖假药的,浪荡的,平庸的,胆小的,病弱的,卖劣货的,诡诈的,没爹没娘的专爱帮凶的,伪善的,等等,即便荷马在世也难以胜举。在那班帮凶和伪善者的核心圈子中央,极不容易才识别出黑话王国的国王,那魁梧的丐帮大王,只见他蹲在由两只大狗拉着的一辆小车里。跟着黑话王国的是加利利帝国。这帝国的皇帝吉约姆。卢梭,穿着尽是沾满葡萄酒迹的朱红袍,威风凛凛地走着,前面有相扑和跳庆祝舞的江湖艺人开路,四周是皇帝的执仗吏。帮亲和审计院的小书记。随后,压阵的是司法宫小书记们,身着黑袍,拿着饰满纸花的五月树,奏着配得上巫魔夜会的乐曲,燃着芮色大蜡烛。而在这人群的中心,狂人帮会的大臣们抬着一个担架,上面点满了蜡烛,它的数量太多了连瘟疫流行时圣日芮维埃芙教堂的圣物盒担架也不能比拟。就在这顶舁舆上,顶冠执仗,身着大袍,灿烂辉煌,端坐着新当选的狂人教皇圣母院的敲钟人。驼子卡齐莫多!
这队令人古怪的游行行列,各部分有各自独特的乐曲。埃及人满情兴致地敲着非洲的木柝和手鼓。黑话帮的人向来不谱音律,也拉起了弦琴,吹起了牛角猎号,弹起十二世纪的峨特手琴。加利利帝国也不见得高明多少,人们在其乐曲中还模模糊糊的分辨出音乐处于幼年时代所使用的某种简陋的三弦提琴,乐音仍被禁锢在ré—la—mi这三个简单的音符中。可是,集当时音乐精华之大成,五花八门,竞相纷呈,演奏得最起劲的是在狂人教皇的周围:清一色的最高音三弦提琴。次高音三弦提琴。高音三弦提琴,此外加笛子和铜管乐器。唉!看官当然记得,这原来是格兰古瓦的乐队。
从司法宫到河滩广场这一路上,卡齐莫多那张丑恶的充满悲伤的的面孔,是如何得意洋洋。目空一切的,那种容光焕发的顶点,真是难以描述。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尝到自尊心的乐趣。在这以前,他尝到过的只是由于地位低贱而处处遭受侮辱和歧视,只是因为他的外表而遭受厌弃。因此,尽管耳聋,他向来觉得受到群众憎恨因而也憎恨群众,这时却作为名副其实的教皇,慢慢品尝着受群众欢呼的滋味。即使他的庶民是一堆疯瘫者。盗贼。乞丐,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他们永远是一群庶民,而他,永远是一位教皇。对于那阵阵含讥带讽的掌声,对于那种种使人哭笑不得的尊敬,他倒看得很顶真,不过还得说一句,这当中也混杂着群众对他有点实在的肢意。这是因为这个驼子身强体壮,因为这个瘸子灵活敏捷,还因为这个聋子心肠歹恶这三种资质把滑稽可笑冲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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