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的马厩,一个木板搭的棚子,建在跑马场附近,他的牝马昨天就应该牵到那里去了。他还没有去看过它。在最近几天内,他自己没有骑着它练习,却把它委托给调马师了,因此现在他简直不知道他的牝马过去以及现在情况如何。他还没有下马车,他的马夫,所谓“马僮”的,老远就认出了他的马车,把调马师叫出来。一个干瘦的英国人,穿着长统靴和短衣,刮净了脸,仅在下巴下面留了一撮胡须,迈着骑手那种不灵活的步伐,张着臂肘,摇摇摆摆地走出来迎接他。
“哦,佛洛佛洛①怎样了?”弗龙斯基用英语问。
①马名。
②英语:很好,先生。
“Allright,sir,”②英国人的声音从咽喉深处发出来回答说。“还是不进去的好,”他补充说,举起帽子。“我给它套上了笼头,那马不安静得很哩。还是不进去的好,那会使它激动起来。”
“不,我要进去。我要看一看它。”
“那么,来吧,”英国人皱着眉,还是没有张开嘴说,于是摆动着胳臂肘,他迈着拖沓的步伐走在前头。
他们走进马厩前面的一个小院子。一个穿着干净的短上衣,又年轻又漂亮的值班的马僮,手里拿着一把扫帚迎接他们,跟着他们走去。马厩里有五匹马站立在各自的厩室里,弗龙斯基知道他的劲敌马霍京的马“斗士”,一匹高大的栗色马,也牵到了那里,一定在那群马中间。弗龙斯基想看看他没有见过的“斗士”的心情比要看他自己的牝马还要急切;但是他知道依照赛马的规矩,对手的马非但不允许看,就是探问一下都有失体统。正在他走过走廊的时候,马僮把通左边第二厩室的门开开,于是弗龙斯基瞥见了一匹长着雪白蹄子的高大的栗色马。他知道这就是“斗士”,但是抱着避而不看别人拆开的信那样的心情,他扭过头去,走近了佛洛佛洛的厩室。
“这儿这匹马是属于马克……马克……我总说不出那名字来,”英国人回过头来说,用他那指甲很脏的大拇指头指着“斗士”的厩室。
“马霍京的?是的,那是我的最厉害的对手呢,”弗龙斯基说。
“要是你骑那匹马的话,”英国人说,“我一定在你身上下赌注了。”
“佛洛佛洛神经质一点,那匹马要强壮一些,”弗龙斯基说,因为自己的骑术受了赞美而微笑着。
“在障碍赛马中,一切全靠骑术和pluck,”英国人说。说到pluck——那就是,精力和胆量的意思——弗龙斯基不但觉得他已经够多的了,而更重要的是,他坚信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有pluck。
“您的确觉得我不需要·再·训·练·了吗?”
“啊,不需要,”英国人回答。“请别大声说话。那匹马很激动哩,”他补充说,向对面那间关上门的厩室点了点头,从那厩室里面传出来马蹄践踏稻草的声音。
他开开门,弗龙斯基走进由一扇小小的窗里透进微弱的光线的厩室。在厩室里站着一匹黑褐色的牝马,它套上了笼头,用蹄子翻腾着新鲜稻草。在厩室的昏暗光线中环顾着周围,弗龙斯基不由自主地又仔细端详了一遍他的爱马的全部体格。佛洛佛洛是一匹中等身材的马,从养马者的观点看来,并非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它全身骨骼细小;虽然它的胸膛向前突出,但却是窄狭的。它的**稍稍下垂,前腿明显地往里弯,后腿弯曲得更厉害。前后腿的筋肉都不怎样**;但是这匹牝马的肋骨却特别宽,这个特点因为它被调练得消瘦了的缘故显得格外触目。它的膝部以下的脚骨,从正面看上去,不过手指那么粗细,但从侧面看却是非常粗大的。它整个身体,除了肋骨,看上去好像是被两边挟紧,挟成了一长条似的。但是它却具有使人忘却它的一切缺点的最大的优点。那优点就是·血·统,如英语所说的那种奏效的·血·统。在覆盖着一层细嫩、**、像缎子一般光滑的皮肤下,筋肉从血管的网脉下面突出地隆起来,像骨头一般坚硬。它那长着一双突出的、闪耀明亮、喜气洋洋的眼睛的瘦削的头,在那露出内部软骨的张开的通红鼻孔那里扩大起来。在它的整个身躯,特别是它的头部,有一种富有精力同时很柔和的神情。它是那样一种动物,仿佛它所以不能说话,只是因为它的口腔的构造不允许它说话。
至少,在弗龙斯基看来,好像他望着它那一瞬间所体会到的心情,它全都懂得。
弗龙斯基刚走到它面前,它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且,斜着它那凸起的眼睛,以致眼白都露出血丝来,它从对面惊视着走近的人,摇摆着笼头,富于弹性地轮流用四只蹄子蹴踢着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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